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7年3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7104万股普通股,4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664968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80664968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诉讼[22]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违规行为请求诉讼[26]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事项[34][3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六种情形下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8] - 股东会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49][50]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56]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一年内单次或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9]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特定股份比例情形也实行累积投票制[62][64]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9][70]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0]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71][72]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应有1名职工代表[76] - 六种交易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8] - 董事会有权决定占净利润50%以下且金额不超500万元对外捐赠,超权限提交股东会[7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79] - 四种情形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81] - 董事辞任2个交易日内披露,特殊情况原董事仍履职[73] - 董事对商业秘密保密任职结束后有效,其他义务持续期一般不少于2年[73] - 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7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84] 其他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3] - 战略等专门委员会中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4] - 公司设总经理等职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7]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分配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3] -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103]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多种方式,具备条件优先现金分红[104]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特定情况可不分红[104]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是需关注的财务指标之一[105]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05] - 未来12个月内重大投资支出达特定标准需特别处理[105]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106][107]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4] - 邮件通知送达日期为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116] - 指定报刊和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2]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 - 特定情形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8] - 董事作为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8] - 控股股东指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50%的股东[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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