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选聘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 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2] 费用规定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及原因[11] 选聘方式 - 应细化评价标准,对每个有效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并汇总得分[10] - 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2]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开选聘要通过官网发布文件并及时公示[10] - 符合要求的事务所续聘可不采用公开选聘方式[10]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及监督,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情况报告[8]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5]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实际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15]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文件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改聘情况 - 出现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7] 改聘时间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应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0]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董事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21] - 情节严重经股东会决议解聘,损失由责任人承担[2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鼎佳精密(9200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