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担任独立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等条件之一[10][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相关违法违规限制[1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 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0]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6]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包含多方面内容[19]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向北交所报告[19] - 独立董事遇特定情形应向北交所和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0] - 董事会会议前独立董事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22]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3]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5]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会议安排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5] - 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相关事项需经该会议审议[3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2] - 会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32] - 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也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32] - 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并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33] 审查与生效 - 北交所收到公司报送材料后5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29] - 北交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独立董事[30]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电子文件[3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35] - 制度由股东会批准、修订[3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鼎佳精密(9200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