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佳精密(9200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鼎佳精密鼎佳精密(BJ:920005)2025-09-04 19:1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议案[3]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9]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报告[10] 诉讼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需报告[10]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13] - 报告人员知悉信息后先联系董秘并24h内交书面文件[9] - 董秘分析判断信息,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并审核[10] - 报送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11] 信息报告责任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3] - 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秘[14]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2]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培训沟通[15] - 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 - 公司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2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批准、修订和解释[2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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