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佳精密(9200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鼎佳精密鼎佳精密(BJ:920005)2025-09-04 19:16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4日二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过制定相关股份管理制度议案[2] 人员申报 - 新任或离任董事、高管需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北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9] - 上市未盈利前,董事、高管特定前股份自上市日起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11] - 上市交易一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买卖限制时间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2]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2] - 董事、高管不得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12] 减持计划要求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6] - 每次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 3个月内减持超1%,应在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17] 变动报告与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违规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制度实施与管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 董事长为股份管理第一责任人[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16] - 董事、高管减持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批准和修订[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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