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8362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长虹能源长虹能源(BJ:836239)2025-09-04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流程 - 选聘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再董事会审议,最后股东会决定[6]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9] 职责与评价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和监督,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报告[9]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11] 资料保存与披露 - 选聘文件保存10年[12] - 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等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16] 改聘要求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