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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能源(8362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长虹能源长虹能源(BJ:836239)2025-09-04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 [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信息披露与申报 - 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8] - 按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0] - 不得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