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836239) - 内部审计制度
长虹能源长虹能源(BJ:836239)2025-09-04 20:16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3]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11] - 每年年末对公司财务进行专项审计[11] - 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11] 审计流程 - 审计通知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特殊项目除外[15] - 被审计方3个工作日内反馈初稿意见[16] - 对正式报告有异议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议[16] - 审计部门1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复审[16] 档案管理 - 审计部门及时整理资料建立档案,保存10年[19][20] 问题报告 - 审计发现内控重大缺陷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2] - 内控重大问题董事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披露[22] 考核与奖惩 - 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24] - 审计人员等有贡献可获表彰奖励[24] - 违规人员和组织将被处分追责[24][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