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信息(83774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路桥信息路桥信息(BJ:837748)2025-09-04 21:16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12]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等[12] - 应向交易所预约披露时间,变更需按规定操作[13] - 预计不能在2个月内披露年报需披露业绩快报[13] 业绩预告与修正 - 特定情形下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业绩[14] - 业绩快报、预告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变化应修正[14] 重大事项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总资产30%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涉及资产、成交金额等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22][24]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需披露[26] - 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7][28] - 股东减持股份需按规定预先披露计划[31][32]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是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秘是义务负责人[35]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日常工作,可由代表协助[35] - 董事、高管应保证报告按时披露并配合工作[37] 其他规定 - 按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39]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十年[45] - 违规人员处分5个工作日内报证监会和北交所备案[51]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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