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信息(837748)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2] 认定标准 - 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7]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等为重大错误或遗漏[9]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等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0] 适用对象与原则 - 制度适用对象为持股5%以上股东等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5] - 实施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等原则[6] 责任追究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追究责任材料,提出方案上报董事会批准[7] - 财务报告有重大会计差错,应收集资料调查责任并提交董事会审议[8] 责任追究措施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差错,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11]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应查实原因、更正并追责[11]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2] 其他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2]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并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