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300556)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 作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视觉"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丝路视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40 号)核准,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4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人民币 4,018,867.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