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光(0020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指引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 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证券投资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