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光(0020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管理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公司重大 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合理,提高民主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人员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与总经理应签订聘任合 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