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8月27日首次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7,842,884元[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6] 股权结构 -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认购3982万股,持股比例71.08%[12] - 镇江硫酸厂等三家公司各认购35万股,持股比例均为0.624%[1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602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67,842,884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0]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应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24]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股东会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规则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人选[6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15]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3] - 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9]
江苏索普(600746) - 江苏索普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