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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信股份中信股份(HK:00267)2025-09-05 18:1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6] 重大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9]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9]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9]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10]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0] - 重大交易事项中,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10]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超5%[11]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9] - 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4]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4]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2]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4] -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5] -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36] 表决权规定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9]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40][41][4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9] 规则定义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低于”“多于”“过”“前”不含本数[51] 规则施行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53] 人员构成 - 截至2025年9月5日,公司有4位执行董事、6位非执行董事、6位独立非执行董事[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