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603889) - 新澳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交易限制 - 公司董高及5%以上股东不得进行本公司股融资融券和衍生品交易[2] - 董高任期及届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2] 信息披露 - 董高买卖股份前通知董秘,变动后2日内向公司报告披露[8][9] - 董高计划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报告披露[9] - 董高股份被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拟处置情况[10] 时间限制 - 董高自实际离任6个月内、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董高在财报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份[14] 违规处理 - 公司可对违规董高视情节处分[16] - 董事会收回违规董高所得收益并披露[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