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远股份(92001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 2025年9月4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资金占用管理办法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垫付费用等[6] - 与控股股东等经营性往来应限制占用资金,不得垫支费用[8] 审计与担保要求 - 注册会计师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9] - 对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防范机制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成立领导小组[12] 违规处理 - 违规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3] - 造成损失董事会应追责并冻结大股东股份[14] - 董事等违规将视情节处分、罢免及追究法律责任[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