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002847)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 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九月 致: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 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