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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股份(688099) - 晶晨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SH:688099)2025-09-05 19:17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二 O 二五年九月 | | |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 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前述人员 减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业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 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 的承诺。 1 第一条 为加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