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0024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当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