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002415)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各项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 人行使,并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该实行集体决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股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升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管理",旨在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包括: (一)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二)董事会对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