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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宇智能(301179)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泽宇智能泽宇智能(SZ:301179)2025-09-05 19:1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相关人员[2] 管理机构与保密义务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管理[3] - 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编制和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 信息报送要求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提供《保密提示函》[4]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5] - 报送信息时要求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个人信息并报证券事务部备案[5] 信息审批与备案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审批,特别重大信息需董事长审核[5] - 报送信息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5] 文档保管与生效 - 《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及《保密提示函》保管期限为10年[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