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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宇智能(3011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泽宇智能泽宇智能(SZ:301179)2025-09-05 19: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会、董事等相关人员和机构,含持股5%以上股东[3] 信息披露原则与期限 - 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虚假记载[6] - 公司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8] 报告审计与披露时间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5][16]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6] 报告相关确认与披露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7]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7] 会议决议报送与披露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后应及时将决议报送备案,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决议等资料并披露公告[1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5]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业绩预告要求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0] 股票异常波动披露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33] 股份回购披露 -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应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股东会通知[34]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36] 信息披露职责人员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财务经营情况[41] 关联人信息报送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3] 重大事件告知 - 公司董事等知晓重大事件当天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人[45]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等信息披露报告人重大事项发生当天报告,可先口头后书面[47] 报告编制职责 - 公司财务部编制财务报表等,各部门提供基础资料,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49]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不同形式有不同披露审批要求[52] 信息更正与指定媒体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应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52] - 公司选择巨潮资讯网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52] 投资者接待 - 投资者来访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证券事务部核实安排接待[54]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有证据表明尽责除外[57]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可对责任人批评、警告,情节严重可解除职务并追究赔偿责任[58] 信息保密 - 董事等接触未披露信息人员对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8] - 董事等在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不得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操纵股价[58] 沟通限制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58] 顾问责任 - 顾问等泄漏未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58] 违规处罚 - 出现六种情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经办人和责任人处罚并可经济处罚[59] 合并处罚 - 中国证监会等对信息披露违规人员另有处分可合并处罚[60] 处分备案 - 公司依据制度处分相关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60]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6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