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3011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董事会构成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7]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 会议通知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0]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6]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重审[3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37] 决议形成 - 董事会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形成决议[30]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3]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33]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草案,后出正式报告再作其他决议[35] 会议记录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42] 决议执行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