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6007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高管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行业 通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 批准任命的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将遵循以下原则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 确定薪酬标准及收入水平: (一)坚持资产保持增值、公司效益持续增长、股东价值最大化 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二)坚持责权相统一,高管人员薪酬收入与公司长期利益相结 合、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奖罚并举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