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600733) - 独立董事制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 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