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汽蓝谷(6007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汽蓝谷北汽蓝谷(SH:600733)2025-09-05 20: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1 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