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300100)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即按持股比例由高到低合计持有公司 50%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独立 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 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的成员,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