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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3001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双林股份双林股份(SZ:300100)2025-09-05 20: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境内企业境 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六)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股票上市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