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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3001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
双林股份双林股份(SZ:300100)2025-09-05 20:02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在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 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 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 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并 取得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