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00267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 立董事尽责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按照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