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83202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田野股份田野股份(BJ:832023)2025-09-05 21:0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财务资助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2/3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10][11] 投资管理 - 公司与其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除监管另有规定外可免程序,构成关联交易按关联程序办理[11]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机构,财务部专人跟踪,异常及时报告董事会[11]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问题查明原因追究责任[13] - 特定情况公司可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或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