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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股份(8320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田野股份田野股份(BJ:832023)2025-09-05 21:02

制度审议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于2025年9月3日经董事会表决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需在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现任董高在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8] 减持限制 - 董高在被立案调查等特定期间及处罚、判决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12] - 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罚没款未缴清不得减持(特殊情况除外)[12] -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12]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董高不得买卖股份[13] 收益规定 - 董高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4] 转让比例 - 董高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 [17] - 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17] - 董高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18] 披露要求 - 董高股份被强制执行应2个交易日披露[19]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或30个交易日披露[21] - 每次减持计划时间不超3个月[21] - 减持完毕或期满应披露结果[21] - 重大事项时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22] - 协议转让减持应通知公司并办理[23]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