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增值权调整 - 2021年10月29日向150人授予6350万份,授予价1.58港元/份[4] - 2024年5月31日授予对象调为118人,数量调为4395.5万份,行权价调为1.36港元/份[5] - 2025年8月2日授予对象调为96人,数量调为3468.5万份,行权价调为1.31港元/份[6] - 本次调整后授予对象调为93名,有效权益数量调为3396.5万份[7] 人员分配 - 沙根別克‧艾力木汗先生获120万份,占授予总数3.53%,占总股本0.05%[7] - 李江平先生获120万份,占授予总数3.53%,占总股本0.05%[7] - 何洪峰先生获128万份,占授予总数3.77%,占总股本0.06%[7] - 核心骨干人员(不超82人)获2298万份,占授予总数67.66%,占总股本1.04%[7] 行权计划 - 2021年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分三批行权,第一批不超33%、第二批不超33%、第三批不超34%生效[12] - 计划行权有效期为自授予之日起五年,未行权权利自动失效[14] 业绩目标 - 第一批行权期业绩目标:2021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11%,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16%,营业利润率不低于8%[15] - 第二批行权期业绩目标:2022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12%,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30%,营业利润率不低于9%[17] - 第三批行权期业绩目标:2023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13%,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45%,营业利润率不低于10%[18] 第二批行权情况 - 第二批行权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对应考核年度为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行权条件[19][20] - 2022年公司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为22.77%,高于考核值12%和对标企业75分位值16.63%[20] - 2022年公司利润总额较考核基数增长率为710.63%,高于考核值30%和对标企业75分位值259.69%[20] - 2022年公司营业利润率为29.48%,高于考核值9%[20] - 88名承受人2022年绩效优秀或称职,可100%行权;4名基本称职,可60%行权;1名不称职,相关股票增值权取消[22] - 第二批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可行权数量11,002,530份,可行权人数92人,行权价格1.31港元/份[23][24] - 行权日为2025年9月5日[24] - 核心骨干人员(不超过81人)行权数量737.7480万份,占授予股票增值权总数21.72%,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0.33%[26] - 合计行权数量1,100.253万份,占授予股票增值权总数32.39%,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0.50%[26] 合规认定 - 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8] -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9] -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27] - 92名股票增值权授予对象满足行权条件,本次行权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7][28] -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事项已获必要批准及授权,内容符合相关规定[29] - 2021年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不涉及新股或新证券期权,不受《上市规则》第17章限制[30]
新疆新鑫矿业(03833) - 公告 - 调整2021年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