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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森林包装森林包装(SH:605500)2025-09-08 16: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 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 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 议;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