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控股公司的负责人及指定的联络人;公司 派驻有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 及时、准确、完整,改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特制定《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在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有关人员和单位(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重大信息通过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指定联络人; (四)公司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