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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森林包装森林包装(SH:605500)2025-09-08 16: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候选人名单等提出 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