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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603329)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雅仕上海雅仕(SH:603329)2025-09-08 16:30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1日[4]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14:30[8]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8] 利润分配与股本变动 - 2024年度以158,756,19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62,685.85元[11] - 2024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47,626,858股[11]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8,756,195股增加至206,383,053股[12]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8,756,195元增加至206,383,053元[12] 公司制度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3]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管理制度[10][11]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15] 会议议案 - 会议议案包括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管理制度[10]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中“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15] - 董事会等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判决后履行信披义务[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书面请求审计等委员会诉讼相关规定[16] - 公司股东除不得退股外新增不得抽回股本规定[16] - 新增条款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1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遵守依法行使权利等六项规定[1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7]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 - 有特定情形,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1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15]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6]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在10日内对监事会提案作出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1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对原提议变更应征得审计委员会同意[18]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在10日内对审计委员会提案作出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9] - 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需给出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19] - 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1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9] 其他公司治理规定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2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21]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2]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22] - 如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22]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做出之日解任生效[2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4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2名,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4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42]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4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4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担任该职务[2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4]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5]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25]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委员须为独立董事[25] -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委员须为独立董事[26] - 总经理可拟定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奖惩,决定聘任或解聘部分管理人员[26] - 董事会秘书离任需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文件和待办事项[26] - 股东会违规分配利润,股东应退还,造成损失相关人员需担责[26] - 公司有现金股利政策目标[2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8] - 公司弥补亏损后仍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在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8]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15日内成立清算组[28] 议案审议情况 - 议案经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9] - 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删除《公司章程》“监事会”章节[29] - 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五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需股东会审议[31] - 议案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32] -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 055)[32] - 议案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