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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通(603239) - 浙江仙通-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浙江仙通浙江仙通(SH:603239)2025-09-08 17:45

会议安排 - 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 - 相关事项须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70] 制度修订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2]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等内容、“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3][4] - 公司拟修订部分制度,修订后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71]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部分情况除外)[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9][1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0]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或章程,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或自行诉讼[11][12]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可自行诉讼[11][12]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5] - 单笔核销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资产损失核销及清产核资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1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6]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6]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6]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财务资助行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7]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7] - 预算外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捐赠、赞助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18] 会议召集与提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21]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8]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股东大会和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人员任职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39]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51]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52]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5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54][5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57]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5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9]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6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63] - 公司自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63][64]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63][6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6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通过公示系统公示[65]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