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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化工(600722) - 金牛化工股东会议事规则
金牛化工金牛化工(SH:600722)2025-09-08 18: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河北 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 则。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 构。股东会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行使职权。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开期限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 内举行。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 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1 (一)董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