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400万股普通股[10] - 公司注册资本740777597元,股份总数740777597股,均为普通股[10][16] - 公司营业期限为100年[1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7]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3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或自己名义向法院诉讼[33][34]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2]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3]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审计委员会可提出临时提案供股东会审议[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5]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相关方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6] 组织架构与任期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70]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6]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8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3]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27]
京投发展(600683)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