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威(83249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奥迪威奥迪威(BJ:832491)2025-09-08 20:02

利润分配制度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经2025年9月8日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留存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 现金分红政策 -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不低于20%[12]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4] 决策与执行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6]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6]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9] 信息披露 - 董事会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21][22] - 调整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并披露[22] - 年度、中期报告详细披露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22] - 年度盈利未现金分红需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计划[22] 制度其他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4] - 制度由董事会修改和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8日发布[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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