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920106)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8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3]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9]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9]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10][11]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相关事项[11]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事务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事务[13] - 申请未通过应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