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920106)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林泰新材林泰新材(BJ:920106)2025-09-08 20:32

公司信息 - 2021年1月5日由无锡林泰克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变更为无锡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 2023年7月27日更名为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 2024年12月18日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林泰新材”,股票代码“920106”[1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43461927833[16] - 注册地址为南通市苏锡通产业园区齐云路9号[16] - 法定代表人是刘健[16] - 成立日期为2015年6月19日,经营期限至无固定期限[16] 股权激励 - 2025年9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9][38][50] - 激励对象37人,占2025年6月30日员工总数309人的11.97%[24]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76.5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582.85万股的1.3703%[29] - 董事宋苹立获授9.00万股,占计划拟授予总量11.7647%,占股本总额0.1612%[31] - 副总经理骆从明获授23.00万股,占计划拟授予总量30.0654%,占股本总额0.4120%[31] - 董事范令传、副总经理沈建波各获授3.00万股,各占计划拟授予总量3.9216%,占股本总额0.0537%[31] - 33名核心员工获授38.50万股,占计划拟授予总量50.3267%,占股本总额0.6897%[31]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7][40][44] - 本次激励计划尚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自查[40] - 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 公司实际控制人宋苹苹、刘健合计控制公司29.10%的股份[25]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内容符合规定,激励对象确定合规[51]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2][46][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