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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000582) -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部湾港北部湾港(SZ:000582)2025-09-08 21:15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同公告,并依 法对法律意见书承担法律责任。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汽律即(申章)事務所 DALL LAW FIRM (NANNIN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意字(2025)第 5001-4 号 致: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受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黄夏律师、刘卓昀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作为公司召 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 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法律意见,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并审查了公司 提供的有关会议文件、资料。公司承诺:其已向本律师提供了出具法律意 见所必须的、真实的书面材料。本律师已证实书面材料的副本、复印件与 正本、原件一致。 基于对上述文件、资料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