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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00245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欧菲光欧菲光(SZ:002456)2025-09-08 21:1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产盟")持有的欧菲微电子(南 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欧菲微电子")28.2461%股权(以下 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尚需履行程序已在《欧 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详 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根据交易对方的书面确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南昌产盟合法拥有标的 资产的全部权益,拟转让给公司的标的资产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留置、查封、 冻结、托管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标的 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