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00058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经2025年9月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文件信息 - 文件于2025年9月8日发布,9月9日实施[2] - 文件首次发布于2024年4月29日,本次为第一次修订[4]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过半数同意[12] - 公司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一致同意可不受限[14]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4]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15]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9]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