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时间 - 本细则2025年9月8日发布,9月9日实施[2] - 本细则首次发布于2015年4月28日,2020年12月28日第一次修订[4]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8] 股东会投票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服务[9]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11] - 公司应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11]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11] -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13]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投票结果统计 - 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全部投票记录,由公司统计股东会表决结果[21]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21] - 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21] - 公司选择委托信息公司合并计算投票结果,信息公司会发送相关数据及明细[21] - 公司及其律师对投票数据合规性确认后形成股东会表决结果[21] - 对投票数据有异议应及时向深交所及信息公司提出[21] 结果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法律意见书及股东会表决结果[21] - 股东会结束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可查询投票结果[21]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21]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北部湾港(00058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经2025年9月8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