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合投资(08159) - (1)建议重选退任董事;(2)建议续聘核数师;(3)建议发行新股份及...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待採取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持牌證券商或註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 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新華聯合投資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交予買主 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持牌證券商或註冊證券機構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 (3)建議發行新股份及購回股份之一般授權; 及 (4)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本封面頁所用詞彙與本通函「釋義」一節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星期二)下午五時正(或緊隨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結束 或延期後)假座深圳市南山區華僑城漢唐大廈7樓704室舉行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召開大會通 告載於本通函第AGM-1至AGM-4頁。隨本通函附奉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股東務請閱讀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