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芬达(301575)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 电话:021-58358013 | 传真: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20012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 致: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其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